中國獨有的治理方式
【蘇可奇】在談及ESG時,不少投資者都把關注點放在環境議題上。其實ESG涵蓋面相當廣泛,當中的G便是代表企業管治水平。近年中國監管當局致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管治質素,這對投資者究竟有何啟示?
在投資於A股時,中國獨特的金融市場格局值得大家留意。首先,國企擔當著市場的主導角色。在A股市場中,央企和地方國企佔去市場總市值的51%,其治理結構和權力體系有獨特性。其次,很多企業都由單一大股東佔主導地位,個別投資者可能難以及時地取得公司的資訊,或與公司就某些議題進行對話。第三,是外資的滲透率仍然較低,目前外資實體擁有的A股資產,僅佔A股整體市場的5%或以下。
保持溝通、積極投票
筆者認為,在面對這種獨特的市場結構時,我們也要採取更度身訂造的可持續投資策略。在股東大會舉行之前,我們鼓勵公司提前發表詳細的代理投票資料,例如提供關鍵章程修正案的比較表,以助更多投資者了解公司的決策。此外,我們也要求企業舉行虛擬股東大會,讓所有投資者都能輕鬆參與。
整體而言,我們認為與企業保持緊密的溝通對話,以及積極地參與代理投票,將有助推動中國企業長遠的管治水平。前者而言,單是在2023年,我們便與不同行業的中國公司進行了64次深入對話,討論有關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排放、公司治理實踐、管理層薪酬議題、勞工人權及企業資訊披露程度等。
至於在後者方面,作為具資格投票的少數股東,我們非常重視手上的一票。我們在去年中國公司股東大會的代理投票率高達100%,提案的總數更超過10,500宗。在某些情況下,我們更會履行資產託管的重任,對管理層投下反對票或棄權票,並把這些投票記錄及理據在網站上完整地公開。
且讓筆者舉個例子,在中國,不少央企都會設立集團財務公司,以促進關聯公司之間的資金貸款融通。理論上這可以提高資本效率並節省佣金成本,但也有可能提供的存款利率較低於市場水平或者資本流動性收到隱性約束,繼而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因此,我們會嚴謹地評估董事會提案,包括向關聯公司提供貸款和擔保、關聯交易及資本化提案等。一旦議程項目具有爭議,我們會在股東大會前與上市公司進行接觸,並慎用代理投票權。
新公司法有利小股東權益
令人欣喜的是,近年中國已作出多項改革,以提升上市公司的質素,早前中證監便發表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新規、鼓勵合規運用回購工具及以派息回饋股東等。此外,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將於今年7月生效,在原公司法中,單獨或集體持有普通股股份3%以上的股東才享有提案權,並須事先以書面提交董事會批准。而在新公司法中,此門檻降低至1%,這將更有利維護小股東的權益。
而在環境議題方面,近年愈來愈多中國企業參與與氣候行動100+等全球合作倡議,業界又成立了「中國氣候聯合參與平台」(CCEI)。我們相信,未來中國企業在脫碳、生物多樣性和社會復原力等議題上,將會有更長遠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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